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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电白区、各县级市财政局、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21号)规定,现将茂名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0〕23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三、复核时间

茂名考区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7月23日。

四、复核方式

全部采用现场复核。

五、复核地点

六、复核资料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会计师应提供注册会计师证或会员证)。

(四)茂名考区考生工作简历表(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五)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七、其他事项

(一)凡未提交资料参加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未参加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单。

(二)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办通知精神,所有办理高级资格考试复核的考生,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错峰出行、接受测温、(亮)绿码。如有佛山、深圳、东莞等中风险地区前来茂名辖区的考生,请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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