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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教师申报副高职称新设“6选1”门槛,合理否?

2023年,山东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启用新标准,其中申报正高、副高职称需要具备“6选1”条件:一是优秀教案,二是成果,三是课题或教学能力奖,四是论著或教材,五是论文,六是成果被转载,6项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而且“必须具备”才有申报资格。

这相对于此前“旧标准”,正高“门槛”变宽了,但副高却由过去的“无门槛”,也变成了“有门槛”。

有老师说,这次职称改革不是要“克三唯”吗?怎么反而设“门槛”了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的确,省《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第二条“完善评价标准”中明确说明要“切实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

但是,这个克服并不是说要“铲除”而是“不得将论文、人才工程、人才项目、表彰奖励、资质评定、教科研项目作为职称评审的唯一限制性条件。”

所以,同时也提出要“完善代表性成果制度,教育教学成果、课题研究、教案、理论文章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职称的内涵是教育教学能力,外延是教育教学业绩,正高和副高作为高级职称,能力和业绩是要有点“含金量”的,设立“门槛”是职称原义的本质要求。

假若像某些人说的实行“熬年限”晋升,那才是“唯年限”,只会使教师“躺平”;不设“门槛”——只会使教师教不研,没有创新和突破,只能会使教育教学在低水平上重复和徘徊。

“6选1”门槛的设立,会引领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基础上,动脑思考,总结经验教训,更新观念,改革创新,终身学习,与时俱进,让教育与时代同步,才能真正教育出逐梦时代的新人!

因此,“6选1”门槛的设立,与“破3唯”并不矛盾,是新时代新教育的必然要求!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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