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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前, 他偷走高考试卷, 熟记考题后参加考试, 看到考卷后却呆了

科举制度是中华文明孕育出来的伟大创举,它打破了固定的社会阶层,为寒门学子打开了挤入上层社会的大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天下英才尽入吾彀矣”的宏伟畅想。科举一经出现,就吸引了无数才子踊跃报名,希图一展才华与抱负。不过,这项制度愈见僵化,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与科举制度在古代的高名气相类似,现代也存在一项家喻户晓的考试制度:高考。高考制度与科举制度有多处相似之处,比如都存在竞争性,都属于选拔性考试等等。同时,高考的机密等级属于绝密,与核武器达到了同一级别,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几年,我国每年大概有百万高考大军,高考过后,自是几家欢喜、几家忧愁。但2003年的高考,达到了全国忧愁的地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谈到这场高考,不得不提到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的杨某。这一年,杨某高三,是班上的尖子生,成绩令同班人难以望其项背,多位任课老师信心十足,认为他定能考上重本。杨某不负众望,在多次全市的模拟考试中,都挤进了前50名。

兴许好成绩令杨某渐渐骄傲,一时疏忽大意,导致4月份的一次模考惨遭滑铁卢,不仅滑出了千名以外,更是没保住班上第一名的宝座。高考定在6月份,此时距离考试只剩短短两个月,从前50名滑到了千名以后,优秀的杨某心中十分焦急,心理压力剧增。

压力一上来,杨某接连多次小考、大考失常,连老师都主动询问起是否发生了什么事。这一连串不好看的成绩和老师的关心,令杨某产生了自我怀疑,逐渐担忧起6月份的高考。

说来,杨某打小成绩优异,在长辈、老师的多年称赞下,他老早立下了“非名校不可”的誓言。但多次发挥不好的考试,让他感觉距离名校越来越远。为了实现承诺,杨某竟起了偷试卷的心思。

当年5月,他来到南部县教育局办公楼,经过几天的查看、研究,他找到了存放试卷的房间。6月4日凌晨,杨某趁安保都已下班,带上道具,首先切断了附近的电源,随后撬开了房门与存放试卷的铁皮柜,最后拿走了理综卷、文综卷、语、数、外各一份。

当晚,杨某“挑灯夜战”,将试卷内容前前后后仔细研究了一遍,并将答案背诵、记忆。不过,杨某离开作案现场不久,前来上班的教育局工作人员就发现了电路异样,随即发现了试卷被盗。

苦于监控并未流行开来,教育局除了铁皮柜上留下的几处指纹,毫无线索。当然,目前距离高考只剩几天,当务之急是及时处理好试卷泄露事件,缉拿盗贼倒是可以放一放。做出了利弊取舍,南部县教育局立即层层上报,将情况迅速汇报上级。

杨某不知的是,他辛辛苦苦背诵了几晚的答案,专业人员早开了好几个紧急会议,并决定启用全国备用卷。

高考当天,杨某自信满满地步入考场,可一看试卷,整个人呆愣住了,因为试卷上的题目与他记忆中的全然不同。这必然对其心理造成不良影响,导致杨某最终的高考成绩仅有515分,这个分数冲过了一本线,其实并不低,可对于优异的杨某而言,实在是上不了台面。

此外,不仅杨某吃了备用卷的苦头,全国考生几乎都感到了忧愁,因为备用卷的难度级别相当之高,据说平日里能考120分以上的优等生也只平均拿到了80-90分,而这,都应归“功”于杨某。

6月12日,杨某返校填报志愿。当时,为了避免他人冒充填报,设置了指纹识别。而杨某的手指刚放上去,警报立即响起,众师生包括杨某还以为是哪里发生了火灾事件,不曾想原来是公安机关在等着逮捕偷试卷的人。他们早将铁皮柜的指纹录进了学校系统,就等“贼”自投罗网。

杨某偷取高考试卷,对全国考生都带来巨大影响,涉嫌犯了什么罪?从其行为来看,杨某属于偷盗,是否构成了盗窃罪?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的对象是公司财产,价值达到1千元以上即可立案。

高考卷属于公共财物,杨某确实想非法占有,但其价值又该如何判断?其实,前文有过叙述,高考卷的密级属于绝密。密级分为绝密、机密与秘密,是划分国家秘密的三个等级。而我国《刑法》有直接关于国家秘密的罪行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杨某盗取高考卷,不仅造成当地教育局线路损坏、财物损失,还造成全国考生权益受损,危害范围极广,而且从县市层面、省层面,乃至国家层面,相关机关部门为此事奔波忙走,耗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杨某偷试卷一事,导致全国都受其害,社会影响极其严重,情节十分恶劣,最终被法院判处了7年有期徒刑。

杨某本来可以凭借自身本事脱颖而出,却非要走邪门歪道,结果不但名校没影儿,还跑进了监狱,实在得不偿失。(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述,侵删;原创文章,禁止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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