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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这篇课文, 我是红着脸讲完, 害怕主题思想误导孩子、坑孩子

最近因为中小学教材插图的问题,很多插图不符合进入中小学的教材中,对中小学生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最近有位七年级的老师,在给学生上其中一篇课文的时候,他的话让人记忆深刻。

这位语文老师说,他在上七年级这篇文章的时候,是咬着后槽牙、红着脸上完这一节课,并讲述了这一课的主题思想,讲完之后心里发虚、脸发烫,让这位老师想起了我们平常挂在嘴上的一些话。

提醒了这位老师,引发了他的联想: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也让他回想起来一些事情,追小偷,小偷出了意外,追的人被问责:你不追就不会出意外了?

这篇文章就是我们当时觉得是一个名篇《驿路梨花》,主题大意相信上过学的都知道,该短篇小说讲述的是云南哀牢山中的一所小茅屋的故事,歌颂了雷锋精神在边疆军民中生根发芽开花,西南边疆少数民族乐于助人、热情好客的淳淳民风。

我们当时学这篇文章的时候,觉得这种精神值得大家学习,其主题思想也是必须要向学生讲解的,不过现实已经发生改变,去鼓励孩子们做好事?这位老师称自己不敢,万一是个坑,就把孩子给害了。

很多时候,大家在面对一些不愉快的事情,都是指责别人太过冷漠,但是如果换成是自己,也许跟被人一样,道德沦陷导致这这种地步,到底是谁之过?面对如今这种情况,作为老师,如何去宣扬这种助人为乐的美德呢?如何去维护道德地线呢?

所以这位老师讲完这篇文章之后,依然是红着脸对孩子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为要保护孩子,老师也是别无选择。

很多人在网络上或许会很直言,老人小孩摔倒该不该扶?当然该扶起来,要不然就是冷漠,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是很纠结,小孩在路上,想要去扶,但是家长们都会下意识的把孩子拽回来,自己遇到,也是不知所措,先要看看周围有没有摄像头,再看看还有别人没有,幸好老人自己又站起来,我长吁一口气。

当然这篇文章属于名篇,也是一篇正能量的好文章,文章本身没问题,好人好事应该在学生中进行宣扬,即使目前和现实有点格格不入,但是助人为乐的精神,的确还要让孩子学习,在做好事前要保护好自己。

《民法典》已经明确,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样有助于杜绝做好事着被讹的情况的发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但是要想在短时间修复这一个漏洞还需要时日,人本向善,遇到老人小孩摔倒,本能地就想去扶起来,假如是你自己的家人摔倒,没人扶你作何感想,也许你认为世人太冷漠,假如及时扶起来,可能老人还不会受太大的伤痛。对此大家有何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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