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

市烟草局和市内一个公办高中的教师编选哪个?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刚刚刷到一则消息,是辽宁省大连市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

这起案件的被告,就是来自于烟草系统,而且是烟草系统的一位前任高级官员。

具体的名字,大家很容易获取到。简单放一下检方指控的一段:

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XXX先后利用担任XX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XX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XX工业公司总经理,XX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3亿余元。

这位被告人,甚至在离职以后,还利用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务147万元。

当然,这个147万元,相比较于9.43亿元来说,可以算得上是小巫见大巫了。

但是我们由此可见,在一个垄断性的行业,如果想变坏,会坏到什么程度。

当然,今天我们在这里,不是讨论在一个垄断型行业变坏的可能性,也不去讨论一个贪腐犯的过往。

如果面前摆着两个选择,一个是地方烟草局的工作人员,一个是同级地方下属中学的教师,我认为前者的性价比更高一些。一方面事务性的工作,在垄断性行业,不用担心失业和竞争压力。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编制的中学教师,也不用过多担心失业,但是也面临着职称评定等等方面的职业压力。

当然,如果按照田封义的职务含权量公式来算算,两者恐怕要差距好多。当然也不能这么一概而论,但从整体收入、工作压力、职业倦怠和生活舒适度来说,前者要高于后者。

当然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是,在这个问题面前,很多人只是想想而已,毕竟真正面临这个选择的,恐怕不会再问这个问题。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教育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