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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中小学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的通告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我市中小学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通告如下:

一、2月23日,全市中小学生返校上课;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2月16日至2月22日,全市中小学校可利用“广电云课堂”和天津市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精品课程及体美劳素质拓展类课程等资源,开展线上教学。

二、凡14日内离津的师生员工(含外包服务人员)开学前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2022年1月15日以来,具有我市封(管)控区及防范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解封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三、以下情形暂不返校。

(1)具有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排查管控地区(以津云最新更新发布信息为准,含陆路口岸城市等)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应健康管理的师生员工;抵津前14日内,具有高中风险地区和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抵津前14日内,具有1例溯源不清或来源不明的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

(2)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尚处于隔离管理或居家医学观察期内的确诊病-1-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师生员工。

(3)14天内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经鉴别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或已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但症状未消失的师生员工。

四、坚持勤洗手、常清洁、不聚集等良好生活习惯,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精准有效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家校联防联控,筑牢校园防疫阵地,切实维护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

市教育两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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