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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被撤销, 人员如何分流? 会转成公务员吗? 途径有哪些?

我们单位目前就面临着被调整这样的情况。单位是混编混岗行政机关,面临撤并,目前事业编专技岗人员已经实行原岗原聘封存管理,撤销了专技岗编制,单位专技岗人员不能再进行岗位的晋升。从很多实例还有各种消息渠道来看,被调整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可能转成公务员,只可能分流调整到相应的事业单位,保留原岗位原待遇不变。

举一个例子。当地有一所公立学校被撤销,在编在岗的几十名教职工和几十名聘用人员全部按照从事业所需、岗位所需、任务所需出发,坚持人岗相适、以事任人的工作导向,进行分流。按照在编在岗专业课教师、公共课教师及非教人员、工勤人员以及非在编聘用人员分类安排,不同人员,安排不同。

在编在岗专业课教师安排到相类似学校,建立专户,实行封存管理,封存管理期间(封存期可至该人员退休)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在编在岗公共课教师及非教人员,可以填写安置意愿,安置到合适的中小学校或事业单位。鼓励在编在岗专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或到乡村振兴事业单位贡献力量。在编在岗工勤人员纳入购买服务标准人员基数,不再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但保留原岗位、原工资待遇不变。

对在编在岗分流人员还有个原则,就是男性年龄达到55周岁的、女性年龄达到50周岁的,可以列为改革过渡期消化人员,实行自然减员。另外,涉及分流的在编在岗人员,岗位和待遇保持不变,但可以参加岗位竞聘,如果晋升,就结束封存;有领导职务的,其行政级别可以保留。

对于非在编的聘用人员,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予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该聘用人员在单位的年限予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非在编的聘用人员在解聘之后,如果承接单位还需要聘用,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聘用。

所以,事业单位被调整,包括撤销、合并等,其事业编制人员不会转成公务员,而是会保持原编制不变,或留在新单位,或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现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如果想转成公务员,只有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第一、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也是公务员来源的主要渠道。参加公务员考试要满足年龄和学历的要求,并且要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之中脱颖而出,总体来说是比较困难的。

第二、公务员调任。事业单位当中的管理岗人员,如果在管理岗8级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是有机会通过调任的方式到行政机关任职编制,转成行政编制,从而成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当中的专技岗人员,如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又是紧缺人才,也有机会转成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公务员。

第三、事业单位整体参公。事业单位整体变成参公事业单位,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都转成参公人员。参公人员享受的待遇基本上和公务员是一样的,所以也可以说是转成了公务员。

总体来说,事业编制人员想要转成公务员,虽然方式比较多,但都是非常困难的。通过单位调整而转成公务员,这种情况更是少之又少,不要抱太多幻想,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考试或者调任,才是正确的道路。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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