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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有偿补课收入将全额返还学生家长

为深入做好“双减”工作,推进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常态化,近日,沈阳市教育局印发“四严禁”“六处理”通知,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通知明确四种严禁的违规行为,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将对违规者给予记过、开除、违规收入全额返还家长等处理。

“四严禁”中明确的违规情况包括: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教研员,以下简称“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组织、要求、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处理”中规定了对不同违规情况将采取的处理方式。分别是: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两年内职务晋升资格,当年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或年内累计两次被查实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予以开除,接受培训机构聘用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三年内获得过荣誉称号的,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违规有偿补课的收入在区、县(市)教育局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全额返还学生家长;

对于查实存在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取消所在学校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的考核评优资格,并进行问责处理。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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