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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全面贯彻落实“双减”政策,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坚决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粤教督函[2021]8号精神,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积极推进“双减”工作。

8月16-17日,副镇长钱暖枝组织各部门推进“双减”工作,由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陈助旺带队,联合市场监督局组成督查组,对辖区内的23家学科类培训机构突击督查“双减”政策执行情况。

督查组重点检查了相关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贯彻执行“双减”工作;是否与家长进行解读相关规定,有无按照之前和家长签订的《培训合同》进行妥善处理退课退费;是否有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是否有撤销在公共场所刊登校外培训广告等,并要求继续做好防疫工作。经督查,发现个别培训机构仍有不同程度存在未及时撤下校外宣传广告、防疫工作有所放松等问题,督查组当即要求相关机构限时内整改好,贯彻落实“双减”政策。

接下来,清溪镇将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清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依法依规经营,尤其是学科类培训机构。对违法违规的机构将进行约谈、通报,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机构,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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