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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下发通知规范今年中小学招生

全媒体记者尹杰报道 4月9日,市教体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招生秩序、共同维护好良好教育生态,对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进一步进行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严格遵守招生时间,2022年招生文件未出台前各招生学校开展的任何形式的招生工作均属违规。招生文件发布后,各学校要统一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工作日程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

通知明确,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高中和小学阶段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工作文件要求进行招生宣传,市区“小升初”宣传仍然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严禁各初中学校进入被招生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宣传。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欺骗或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提前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招生录取协议。严禁初、高中学校以往年中、高考成绩或模拟考试成绩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以所谓“中考状元”“全省第一”“全市第一”“升学率”“优秀率”等为噱头进行招生宣传。

此外,通知还对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了严格限制。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均以今年的招生文件要求为准。除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提前批招生学校外,市区各中小学校不得到县区招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就近入学或电脑派位入学,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各初、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需上报市教体局审核后,按照今年的招生文件要求确定并一次性下达,在招生过程中各初、高中学校均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流程有序完成招生任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市区局属民办小学招生要严格按照属地审核、市局备案的要求进行招生。

为严格监督问责,通知明确指出,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参与监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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